建材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,也是工业领 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行业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 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,切实做好建材行业碳达峰工作,根据 《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 见》《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》,结合《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、 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坚持系统观念,处 理好发展和减排、整体和局部、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、政府和市场 的关系,围绕建材行业碳达峰总体目标,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主线,以总量控制为基础,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关键,以 低碳技术创新为动力,全面提升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,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。
(二)工作原则。
坚持统筹推进。加强顶层设计,强化公共服务,加强建材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协同,保障有效供给,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,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。
坚持双轮驱动。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,完善建材行业绿色低碳 发展政策体系,健全激励约束机制,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节能降碳积极性。
坚持创新引领。强化科技创新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,加快节能 低碳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,为建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夯实基
础、增强动力。
坚持突出重点。注重分类施策,以排放占比最高的水泥、石灰 等行业为重点,充分发挥资源循环利用优势,加大力度实施原燃料替代,实现碳减排重大突破。
(三)主要目标。
“十四五”期间,建材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,行业节能 低碳技术持续推广,水泥、玻璃、陶瓷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、碳排 放强度不断下降,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 3%以上。 “十五五”期间,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实现重大突破, 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,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。确保 2030 年前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强化总量控制。
1. 引导低效产能退出。修订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,进一步提高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,通过综合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 能。发挥能耗、环保、质量等指标作用,引导能耗高、排放大的低 效产能有序退出。鼓励建材领军企业开展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,优 化生产资源配置和行业空间布局。鼓励第三方机构、骨干企业等联 合设立建材行业产能结构调整基金或平台,进一步探索市场化、法 治化产能退出机制。( 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2.防范过剩产能新增。严格落实水泥、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 政策,加大对过剩产能的控制力度,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,确保 总产能维持在合理区间。加强石灰、建筑卫生陶瓷、墙体材料等行 业管理,加快建立防范产能严重过剩的市场化、法治化长效机制, 防范产能无序扩张。支持国内优势企业“走出去”,开展国际产能 合作。( 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、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3.完善水泥错峰生产。分类指导,差异管控,精准施策安排好 错峰生产,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有序开展,有效避免水泥生产排 放与取暖排放叠加。加大落实和检查力度,健全激励约束机制,充 分调动企业依法依规执行错峰生产的积极性。( 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(二)推动原料替代。
4.逐步减少碳酸盐用量。强化产业间耦合,加快水泥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,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,提高电石渣、磷石 膏、氟石膏、锰渣、赤泥、钢渣等含钙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,全面 降低水泥生产工艺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。加快高贝利特水泥、硫 (铁)铝酸盐水泥等低碳水泥新品种的推广应用。研发含硫硅酸钙 矿物、粘土煅烧水泥等材料,降低石灰石用量。( 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科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5.加快提升固废利用水平。支持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废 弃物。鼓励以高炉矿渣、粉煤灰等对产品性能无害的工业固体废弃 物为主要原料的超细粉生产利用,提高混合材产品质量。提升玻璃 纤维、岩棉、混凝土、水泥制品、路基填充材料、新型墙体和屋面 材料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利用水平。支持在重点城镇建设一批达到 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 B 级及以上水平的墙体材料隧道窑处置固废 项目。( 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6.推动建材产品减量化使用。精准使用建筑材料,减量使用高 碳建材产品。提高水泥产品质量和应用水平,促进水泥减量化使用。 开发低能耗制备与施工技术,加大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力度。加 快发展新型低碳胶凝材料,鼓励固碳矿物材料和全固废免烧新型胶 凝材料的研发。( 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科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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